



华盛顿州儿童产品安全法 (Children's Safety Product Act, CSPA) 是一项旨在保护儿童免受有害化学物质伤害的法律。该法案于2011年制定,主要针对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涵盖了儿童玩具、儿童化妆品、儿童首饰、儿童汽车座椅等。
(一)儿童高关注化学品(CHCC)
CSPA引入了“儿童高关注化学品”(Chemicals of High Concern to Children, CHCC)概念,CHCC清单是指CSPA中要求报告的化学物质清单。销往华盛顿州的儿童产品,如果该产品的任一部件含有CHCC,其制造商或代表其成员制造商的贸易组织需要向华盛顿州生态部报告。
根据CSPA的定义,制造商包括生产儿童产品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拥有儿童产品所有权的任何进口商以及儿童产品的任何境内分销商。以下优先顺序将决定哪个个人或实体将被视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确保部门收到一份完整、准确和及时的儿童产品报告:
a. 制造儿童产品的个人或实体,除非该个人或实体在美国没有业务;
b. 以其名称或商标销售儿童产品的个人或实体,除非该个人或实体在美国没有业务;
c. 在美国首次拥有儿童产品的个人或实体,无论是进口商还是经销商。
(1)根据CSPA的规定,制造商或贸易组织需要在以下情况下进行报告:
儿童产品中有意添加的CHCC含量超过规定的阈值(PQL);
儿童产品中偶然存在的CHCC(即杂质)含量超过100ppm。
(2)根据CSPA的规定,报告内容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CHCC的名称及其CAS编号;
含有CHCC的儿童产品类别;
儿童产品类别中含有CHCC的产品部件;
CHCC在产品部件中的用途(如有);
每个产品部件中CHCC的总浓度(可以以范围形式表示),如果一个产品部件中有多个CHCC浓度,制造商必须使用最高浓度进行报告;
报告制造商或贸易组织的名称和地址,以及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贸易组织是报告方,报告还必须包括贸易组织代表的所有制造商名单及其应提供的所有信息;
制造商认为与产品的适当使用相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二)化学物质含量限制
CSPA对部分化学物质,例如铅、镉和邻苯二甲酸酯,规定了比美国联邦法规更加严格的限制,并且可能覆盖了更多的产品。销往华盛顿州的儿童产品需要符合该法案的所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RCW 70A.430.020条,铅、镉或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限制:https://app.leg.wa.gov/rcw/default.aspx?cite=70A.430.020
RCW 70A.430.030条,某些阻燃剂含量限制:https://app.leg.wa.gov/rcw/default.aspx?cite=70A.4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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