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产游戏《黑神话:悟空》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热潮;泡泡玛特潮玩盲盒风靡海外;“数字敦煌”资源库去年迎来来自78国的2300万次“云端朝圣”;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海内外票房屡破纪录……
近年来,影视、网文、游戏、潮玩等文化产品,在海外掀起“中国风”,成为文化出海的新风口。
当我们谈论文化出海时,贸易的底层逻辑已然质变。十年前,我们出口的是瓷器、丝绸这类“物的符号”;而今,全球消费者为文化买单、为虚拟经济买单。文化贸易与传统的货物贸易有何不同?产业链和贸易模式有何不同?背后的跨境业务有何不同?
传统货物贸易以“制造”为核心,遵循原材料→加工→物流→销售的链条,依赖实体物流网络如海运、仓储;文化贸易以“创意与IP开发”为核心,涉及内容创作、技术、版权管理等轻资产环节,通过数字化渠道如流媒体平台实现分发。
①上游制作
上游制作环节主要包括电影的出品制作和IP开发,其中根据参与投资制作比重的差异,投资方又分为主投和参投。主投负责从影片发起、剧本、寻找投资方到最后立项审查;参投负责收集影片信息、项目考察、立项评估和联合投资。
上游公司的核心价值在于内容创意和IP储备;核心成本包括剧本开发、IP孵化与版权费用、技术成本如动画渲染、特效制作等,如《哪吒2》技术投入占总制作成本的40%以上;核心收入方面,上游制片方通常获得可分账票房的40%-43%。
②中游发行
中游发行环节主要负责电影的宣传和发行,覆盖影院排片谈判、广告投放、口碑营销等。中游发行公司的核心价值在于渠道资源和营销策略。
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剩余的43%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注释】
所有影片收入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③下游院线和衍生产业
下游的影院和院线一般是票房分成的大头,占据57%。一般电影发行时会对接多家院线公司,如万达系列等,可以在其下面的影院统一排片。下游院线方的核心成本包括电影院和放映设备。以万达电影为例,截至2023年底,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70%以上。
衍生产业链方面,以《哪吒2》为例,IP授权对象包括泡泡玛特、中信出版、卡游、万代南梦宫、集卡社以及灵动创想,其中泡泡玛特推出的《哪吒之魔童闹海》天生羁绊系列盲盒手办尤为火爆,衍生品利润通常由出品方(IP授权费)、制造商、销售渠道三方分成,出品方可获20%-30%授权收益。
★ 版权贸易模式
版权贸易的核心逻辑是通过IP授权实现轻资产出海。出海方式包括影视剧海外发行,如向Netflix、Disney+等平台出售播放权;如外文局“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输出至兰登书屋等国际出版商;
★ 数字平台模式
平台模式的核心逻辑是自建或并购海外数字平台。也是由版权出海、内容出海的直接交易模式向平台生态出海的模式升级。
⑴自建海外平台。模式为独立开发并运营海外版视频平台(App/网站);自建平台涉及海外子公司设立、服务器采购等资本输出,一般需要ODI备案,如TikTok在美国、东南亚等地设立子公司;
⑵并购海外平台。模式为收购目标国现有视频平台或内容公司,如腾讯收购东南亚流媒体平台iflix、快手收购Snack Video,涉及资本跨境转移,需通过ODI备案完成股权交割;
★ 衍生品出口模式
该模式的核心逻辑是将文化符号转化为实体商品,利用制造业优势变现。出海方式包括文创产品授权,如故宫文创与英国V&A博物馆合作开发联名瓷器;如“哪吒”IP通过盲盒这一形式,通过跨境电商、海外实体店和本地化合作,打开东南亚、欧美等市场。
【商业模式】
文化行业的商业模式,本质是研究交易的核心模块如何协同,通过协同放大IP价值,从内容制作到多形态变现的生态体系。
以阅文集团为例,商业模式的核心模块是“高端IP壁垒+IP全产业链+全球化运营”。
大概的模式是,以优质网文形成“高端”IP壁垒。国内网文平台通过付费阅读模式及广告变现,吸引大量优秀作家,构筑IP创作的内容护城河;
以纵向穿透、横向联动开发IP全产业链。纵向穿透方面,通过旗下新丽传媒、阅文影视、阅文动漫、阅文短剧等,推进IP开发,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动漫等多元内容形态。如优质网文IP开发的影视剧爆款《庆余年》、动画作品《全职高手》等;横向联动方面, 与腾讯影业、腾讯动漫等形成“IP开发联盟”,如《斗破苍穹》的开发就横跨了影视剧、动漫和商品化的游戏、衍生品;
全球化运营,阅文的出海模式概括为“国产IP输出+本土IP孵化”。一方面,阅文将国内优质IP输出海外,例如阅文24年的年度IP榜单中,约92%的作品已向海外输入,包括中文网文作品翻译后上线起点国际、以及《庆余年2》《热辣滚烫》等优秀影视作品的全球发行;另一方面,阅文将在国内网文领域起家的模式输出海外,通过培养海外网络作家,打造海外本地原创作品;同时,IP衍生品出海,如今年1月在新加坡举办YUEWEN WONDERLAND嘉年华,汇聚了阅文旗下《全职高手》《诡秘之主》《庆余年》《斗破苍穹》《大奉打更人》等爆款IP。
简单来说,文化出海是在国内优质IP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全产业链开发矩阵,在IP+影视、动漫、游戏领域延伸;IP+卡牌等实物衍生品开发上取得增量空间,还可以在线下乐园业务等体验方面进一步扩展。
文化出海背后的跨境业务,出口收汇怎么收?是否涉及对外投资ODI备案?是否涉及ODI限制类清单约束?想要回答以上问题,我们需要依据文化出海的模式来区分判断。
★ 版权贸易
主要通过版权销售的方式获取收益,如影视剧海外发行出售播放权,相关外汇收入属于服务贸易项下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纳入经常项目管理,不涉及对境外实体的投资或控制,不会触发ODI备案。
【展业案例】
某网络游戏企业H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是自主研发网络游戏,版权出口至海外市场。2025年4月,H公司收到一笔来自新加坡公司“Global Game Studio”汇入的100万美元,该笔款项为对方支付的“买断某款游戏在东南亚地区的独家运营版权”,H公司向G银行申请办理这笔汇入汇款入账结汇。
银行审核要点:
①准入方面,G银行进行了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对手尽调
⑴客户身份识别。判断客户从事服务贸易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确认其经营范围含“开发网络游戏”、“软件销售”、“进出口”等;
⑵交易对手尽调。通过银行反洗钱系统筛查新加坡公司是否涉及高风险国家、是否与敏感行业关联。是否与境内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②交易真实性审核
⑴合同合理性审核
H公司提供与新加坡公司的《游戏版权买断协议》,重点审核合同签署双方主体是否与汇款人、收款人一致;版权买断的范围期限是否明确;定价依据是否合理、交易模式是否合理。
定价的合理性可通过对比同类游戏版权交易的市场价格(如第三方行业报告),确认100万美元买断费与游戏用户规模的匹配度。
交易模式合理性可通过核实合同是否约定版权移交的具体方式,如源代码交付,排除“虚构交易”嫌疑。
⑵其他佐证资料审核
可要求企业补充提供游戏在东南亚地区的上架证明,如Google Play后台截图、用户数据表等,佐证版权价值;
如为首次交易或首次交易对手,可要求提供新加坡公司资金来源说明,如企业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采购”项下列支);
③版权登记证书
版权跟专利、商标权利获得是完全不同的,专利商标都要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去申请,并且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才能授权获得权利证书。而版权是自然产生的权利,也就是说,在你创作完成一个作品,如写了一本小说;画了一幅画;拍了一段小视频;开发了一款游戏;只要创作完成了,著作权就自动产生并归属于创作者了,不需要去版权局登记。
因此,著作权登记申请属于登记备案制,在作品已经创作完成之后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作品登记,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形成第三方固定证据,以便在有人复制抄袭版权作品时,能够举证。
如案例中H公司未对该款游戏进行了版权登记,银行在审核时,版权登记证书就不是必要的审核资料。
★ 数字平台
不管是自建还是并购数字平台,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均涉及对外直接投资ODI。影城、娱乐业为限制开展境外投资的敏感行业,对外投资时需要获得发改委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及外汇局ODI登记。
【展业案例】
境内A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为影视内容制作与流媒体平台运营,持有《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2025年2月,该司拟以3000万美元收购东南亚某头部流媒体平台60%股权,向G银行申请办理ODI外汇登记并对外支付收购款。
G银行在审核A公司的业务资料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⑴A公司《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已过有效期。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出具日期为2023年1月2日,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有效;
⑵A公司提供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中方境内现金出资实际币种与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中方实际使用币种不一致。境外外投资证书中币种为人民币,发改委备案的币种为美元;
⑶G银行在展业审核过程中还发现,A公司提交的资料除存在以上问题外,申请对外支付收购款的资金来源为股东借款,涉嫌利用境外直接投资渠道转移资产,因此G银行没有为A公司办理ODI登记业务。
【案例解析】
⑴本案例涉及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根据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展业规范,银行为投资主体办理ODI登记前,除了审核境外投资项目已获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外,还需关注备案信息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⑵对于异常行为特征的业务,银行应加强尽职调查,审慎办理ODI业务。如案例中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合理,涉嫌以境外直接投资为渠道,境内股东向境外转移资产。
2025年4月21日,《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发布,其中明确发展游戏出海业务,布局从IP打造到游戏制作、发行、海外运营的产业链条。游戏出海产业链背后的金融机会和挑战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通过拆解产业链,我们可能会发现每个环节需要不同的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如IP阶段可能需要版权质押获得资金,需要建立IP估值模型;制作环节可能需要项目融资,开发“制作成本+分成权”的组合融资产品;发行运营可能需要跨境收付和外汇管理;海外运营可能涉及汇率风险管理,需要基于每月用户增长数据动态调整对冲比例,设计动态远期外汇合约产品。
当全球玩家在虚拟世界中感受中国文化魅力时,这场静悄悄的文化远征已然开启,或许未来的场景堪比当年义务小商品征服世界。